(2024年3月14日市政協機關黨組會議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市政協機關固定資產管理,根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條例》(國務院令第738號)及相關規定,結合市政協機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固定資產的界定。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及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條 固定資產的分類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件設施等。 (二)一般設備:指辦公和公務用的通用性設備、交通及通訊工具、家具等。 (三)專用設備:包括儀器及文體設備等。 (四)文物和陳列品:指字畫、紀念品等。 (五)圖書和檔案:指資料室和檔案室的圖書、文史資料等。 (六)其他固定資產:指未能歸入上述類別的固定資產。 第四條 固定資產管理職責分工 (一)辦公室行政科負責市政協機關固定資產的購置和管理。 (二)財務人員負責資產購置計劃的預算、審核、入賬和資產報廢、處置、更新等工作,做到賬實相符。 (三)各委室具體使用人是各自領用物或使用物的保管責任人,負責各物品的日常保管。 第二章 固定資產的配置管理 第五條 固定資產的增加 (一)購置的固定資產。物資采購由經辦人按財政規定的配置標準填報《市政協機關采購及修繕審批單》后辦理購置流程。辦公室行政科要按規定辦理入庫出庫登記。財務及物資管理員憑相關材料入賬建卡。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依據主席或秘書長審簽的決算書和移交清單,辦理固定資產登記手續,財務憑相關資料入賬。工程基建、修繕報銷須提供經秘書長或主席審批的維修計劃報告、合同或協議,工程決算書、工程驗收合格證明、招投標相關資料、維修發票及清單等。工程在竣工結算前,預付進度款不得超過工程合同造價金額的80%;保證金按施工合同約定比例提留,質保期結束,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按合同條款支付。 (三)接受捐贈、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由物資管理員驗收入庫和登記,財務人員憑相關資料入賬。 第六條 固定資產的計價 (一)不需要安裝即可使用的。按實際支出的買價、包裝費、運輸費、交納的稅費等合計價值入賬。需要安裝方可使用的加計安裝費入賬。 (二) 自行建造的。按建造的全部支出費用作為固定資產價值入賬。 (三)接受捐贈的。捐贈方提供憑據的,按票據金額加稅費入賬;沒有提供的,按同類或類同物的當天市場價,加上支出的相關稅費,作為捐贈的固定資產價值入賬。 (四)無償調入的。按調出單位賬面凈值加上運輸費、安裝費及相關稅費,作為調入的固定資產價值入賬。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第七條 固定資產的保管 (一)所有來源的固定資產都必須進行驗收登記統一管理。由會計和物資管理員負責建立固定資產相關信息檔案并做好年終歸檔工作。 (二)物資管理員負責出入庫建卡工作,確保一物一卡,不重不漏,以明確物資使用、啟用時間及存放地點。 (三)資產發生故障或損壞由使用人、告知辦公室行政科物資管理員,行政科根據具體情況組織修繕或按規定處置。 (四)轉崗、退休等崗位變動人員應及時與行政科聯系,辦理物資移交手續后方可離崗。 第四章 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第八條 行政科牽頭組建機關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小組,并具體組織實施。 第九條 清查盤點的方式和程序 (一)根據實際需要不定時進行單項或全面清查盤點;于每年11-12月份,在單位年度財務決算前,由單位清查盤點小組進行全面清查盤點。 (二)物資管理員協同會計于盤點前對固定資產的總賬、明細賬、卡片進行核對,做到賬賬、賬卡、賬實相符。清查時,要填報《市政協機關物資賬、卡、物盤點對照表》(詳見附件2)并通知各委室相關人員配合清查。 (三)行政科組織實地盤點后,要撰寫情況報告,報送辦公室分管領導,由分管領導視情況向機關黨組報告。 第五章 固定資產的處置 第十條 固定資產的減少 (一)固定資產調出或報廢處置。由物資管理員根據機關黨組會議的決定,按規定處置。會計調賬時連同紀要、批示件或審批單及處置收入憑據一并入賬歸檔。 (二)固定資產損壞、丟失。屬自然損耗的由使用人說明,經會計及相關人員審核鑒定、送分管領導審核,報秘書長審簽后由物資管理員按規定處置;因使用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毀的,由使用人書面說明,報機關黨組會議研究,按照“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失、誰賠償”的原則進行責任認定、適當賠償,物資管理員根據研究意見協同財務人員辦理核減賬目相關程序。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的處置權限 (一)房屋及構筑物的處置。經秘書長簽署意見后,報市機關事務管理處、市財政局審核后,上報市政府審批。 (二)交通運輸設備的處置。經秘書長審核后,報市機關事務管理處、市財政局審批。 (三)其他資產處置。達到規定使用年限、不能繼續使用確需報廢的,單價10萬元及以上的,經市政協機關黨組會議研究通過,秘書長審簽、主席審批后,抄送市財政局備案。單價10萬元以下的,經機關黨組會議研究、秘書長審批后,由物資管理員按規定辦理處置。 (四)資產處置收入及時上繳國庫,處置完畢財務人員應及時調整賬目和卡片等相關資產信息。 第六章 固定資產的信息檔案 第十二條 物資管理員負責填編報國有資產月報、年報、績效評價報告、檢查報告,負責整理相關歸檔及迎檢材料。單位固定資產實行信息化掃描登記、建卡歸檔管理,歸檔材料包括:(一)涉及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出入庫單據、批復件、會議紀要、合同協議、詢價單、審批手續、審批單等。(二)涉及固定資產相關部門及本單位印發的有關文件、規定等。(三)涉及固定資產盤點、處置結果報告等。(四)涉及重要設備的應建立專項檔案,詳細記錄其購入時間、原值、供應商和單位采購員的名稱及電話、質保期以及使用維修情況等。 第七章 固定資產的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 市政協機關清查盤點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內設委室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情況進行督查。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規定適用市政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可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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