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調研成果轉化為履職實效 市委辦、市府辦印發《關于促進政協調研協商成果有效轉化工作的通知》
為促進政協調研協商成果有效轉化,充分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近日,中共莆田市委辦公室、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促進政協調研協商成果有效轉化工作的通知》,對調研協商成果的形成與報送、閱批與交辦、辦理與反饋、督查與獎懲等作了明確的規定和要求。 通知指出,調研協商成果轉化和反饋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實將協商民主貫穿履行職能全過程,全面推進調研協商成果轉化和反饋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推動政協建言資政更有為、凝聚共識更有效、增進團結更有力。 通知要求,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領導對市政協調研報告、重點提案建議、社情民意的批示精神,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規定,對市政協調研報告、重點提案建議、社情民意進行認真辦理,并在規定時間內就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和政協意見建議采納、轉化、運用情況,報送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并抄送市委辦、市政府辦、市政協辦。市政協辦將轉化辦理情況反饋給相關政協組織和政協委員。 通知強調,要探索形成調研協商成果轉化督查獎懲的“四個機制”。即:“主動跟蹤協調”機制,通過開展視察和座談,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做好協調工作,推進問題落實解決;“三辦聯合督查”機制,由“市委辦、市府辦、市政協辦”對政協年度重點調研協商成果運用、反饋情況列入督查事項;“考評考核獎懲”機制,對市政協建議案和提案辦理落實情況列入市直各部門、垂直單位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正面宣傳引導”機制,大力宣傳各承辦單位和個人在落實市委、市政府對重點調研協商成果批示過程中的先進典型和好經驗、好做法、好舉措。 據了解,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在全黨大興調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精神,八屆市政協結合即將開展的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對調查研究工作進行再梳理、再謀劃、再規范。研究起草調查研究相關文件,在全市政協系統大興調查研究之風,以高質量調研筑牢政協履職根基。經八屆市政協常委會議審議通過,市政協出臺了《政協莆田市委員會關于在全市政協加強和改進調查研究的實施方案》《莆田市政協2023年重點課題調研方案》《莆田市政協開展學習調研工作管理規定(試行)》。市委辦、市府辦印發了《關于促進政協調研協商成果有效轉化工作的通知》。 (時報記者 鄭育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