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獲悉,5月11日,莆田市政協辦公室、莆田市河長辦、共青團莆田市委聯合印發《莆田市“委員河長”工作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擬按照“一名委員河長負責一段河湖、溪、渠(河段)或一段海湖、庫岸邊”的原則,在全市范圍內聘請各級政協委員擔任“委員河長”參與監督河湖長制工作。 今后政協委員將發揮監督履職作用,結合政治協商、凝聚共識、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等,重點聚焦節約保護水資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管控水域岸線等內容,完善河湖管護社會監督體系,通過參與巡河、視察調研、建言獻策、監督評價、宣傳引導等,協力推進河湖長制實現有名、有責、有能、有效,為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河、智慧河、幸福河貢獻力量。 《方案》指出,各級河長辦要主動向委員河長通報中央、省、市有關河湖長制工作文件、會議精神,適時組織召開委員河長工作座談會和河湖長制業務工作培訓,聽取委員河長意見建議,引導其進一步熟悉工作職責、業務操作流程及管理制度等。相關河湖(段)長、責任單位要積極配合委員河長監督詢問,對其提出的意見建議和反映的問題要及時響應,并反饋處理情況。各級政協、河長辦、團委要充分利用各大媒體對選聘委員河長的目的、意義以及活動成效進行廣泛宣傳,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到河湖長制工作之中。 《方案》要求,各級政協要積極引導和鼓勵委員參加委員河長工作,并落實委員履職積分獎勵。落實智慧管理機制,開發委員河長巡河APP。實施績效考評機制,將各縣區開展委員河長工作落實情況將納入市對縣區河湖長制工作績效考評評估指標。施行評優表彰機制,根據委員河長開展的情況適時開展評優表彰活動。 (時報記者 鄭育俊 通訊員 廖振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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