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市政協明確人民政協組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的職能作用,把協商民主貫穿履行職能的全過程,堅持發揚民主與增進團結相互貫通、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著力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 完善協商議政格局。已經較為完善地構建了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協“四個共同”的協商機制,確立了“政協調研、共同協商、部門回應、政府采納”的專題協商模式,建立了以全體會議為龍頭,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和市領導領銜督辦重點提案協商會為重點,對口協商和界別協商為常態的多層次、規范化、各方面有序參與的協商議政新格局。 增強協商建言實效。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點、群眾生產生活的難點、社會治理的焦點,廣泛征求意見,科學確定議題,周密制定協商計劃,精心組織協商活動。注重協商的互動性,在主題發言、委員提問、部門回應的各個環節中,努力營造協商氛圍,在協商中深化認識,在交流中完善建議,在共商中集思廣義,使政協協商議政的過程成為思想引領、宣傳政策、增強信心的過程,精心打造一批高質量的建議案、一批有見地的發言及意見建議。 打造協商履職品牌。在協商議政上,市政協著力打造“年度專題協商”及“重點提案辦理協商”兩個品牌。圍繞中心任務、關注群眾期盼、緊盯重點難點,全年開展4個專題協商,其中,2個議題安排在專題議政性常委會上,邀請市委書記、市長與委員們互動交流、協商議政。在打造“重點提案辦理協商”品牌方面,從制度建設、程序規范、方式創新三方面入手,在全省首家制定《關于加強提案辦理協商工作的實施意見》,把協商貫穿于提案工作全過程,在立案環節、辦理環節、督辦環節、反饋環節都加強協商,增進“提”“辦”雙方共識。開展“重點提案督辦月”活動,市委、市政府、市政協領導牽頭督辦重點提案,重點提案辦結率、滿意率都達到100%。 (時報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