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隨著經濟的發展,人民在衣食住行方面有很大的提高。扶貧政策的實施,也使一些特困家庭得到了救助,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但仍有一部分社會困難群體在居住、醫療、教育方面的公平有待于進一步提高。今年市政協七屆二次會議大會發言上,民盟莆田市委會作了題為《關注困難群體安居問題的建議》的書面發言,分析問題原因,并提出意見建議。 市民盟指出,困難群體包括農村失地農民、低收入家庭,他們不是特困戶,不屬于政策照顧對象,他們勤勞能吃苦,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城市建設作出了巨大的奉獻,由于他們的辛勤和吃苦耐勞的精神,基本上解決了溫飽問題,但仍有部分人的居住環境有待提高,孩子成長環境急需改善。 市民盟認為,造成的原因主要有:不愿意進城,城市高昂的房價讓他們買不起房;因經濟原因沒有趕上自行建房的機會;“危房”改造政策被基層村干部解讀為“倒塌房”的改造,致使一些農戶只能長年累月居住在破損嚴重但沒有倒塌的房子里;被劃為禁建區,以及政策不允許自建或翻建。 為此,市民盟建議: 禁建區的設定,要配合其它措施的實施,以保證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生存條件。如新農村建設、保障房、廉租房的同時實施,覆蓋面要廣,除了貧困戶,其他的無房戶和危房戶想改善居住環境的,應該允許他們通過自己的力量購買保障房或者新農村安居房,要先解決居住問題再劃定禁建區。 禁建區禁建的應是一戶多宅的群眾。無房戶、危房戶的基本生存、居住問題應得到尊重和照顧,允許其自建或翻建。 基層工作人員要關注老百姓的民生訴求,要有解決老百姓困難的自覺性,不能以禁建區為借口對老百姓的訴求進行推諉、壓制和糊弄。在關心特困戶、貧困戶的同時,也要關注其他困難群體的民生訴求。 對于不關心老百姓的民生訴求,沒有解決好困難群體的基本生存、基本居住環境的,可認定為扶貧工作不達標。 進一步完善和落實信訪制度,及時落實,盡快解決,不留后患。 建立政府協調機制,以政府為主導,主動化解社會矛盾。涉及土地問題、居住問題,要通過政府利用公共資源和各項政策,通過統籌兼顧的方式,協調化解矛盾,保障群眾切身利益。 (來源:僑鄉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