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 調研視察
【市政協“扎實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專題協商】報道之十
【發布日期:2017-12-06】 【來源:莆田僑鄉時報】 【閱讀:次】
●部門回應
市教育局:落實學生資助政策
![]()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有關文件精神,完善國家助學政策體系,推進教育機會公平,阻斷貧困代際傳遞,實現精準認定、精準資助和精準管理的工作目標,市教育局堅持“保基本、兜底線、補短板”原則,精確對準全日制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群體,落實教育多元扶持與資助政策。
2016年,全市各學段共有35610人次享受不同類型的政府資助,發放資助金額達5755萬元。其中享受學前政府助學金1562人次,金額達106.48萬元;享受普通高中免學費828人,金額達66.24萬元;享受普通高中助學金7410人次,金額達721.15萬元;享受中職助學金1547人次,金額達154.7萬元;享受義務教育寄宿生生活補助20145人次,金額達2077萬元;享受少數民族助學金105人,金額達10.5萬元;共有664人享受高校貧困生就學補助,金額達328萬元;共有70人享受部隊興教助學活動,金額達35萬元;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新增1466筆,發放貸款1069萬元,續貸1813筆,發放貸款1186萬元。全市各學段共有1824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受教育資助,其中市直學校占34位,占全市比例1.8%,大部分建檔立卡對象分布在縣區。
學前教育資助政策,主要是家庭經濟困難幼兒政府助學金。分為兩個檔次。第一檔:對象為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孤兒、殘疾幼兒、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幼兒、烈士子女或優撫家庭子女。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第二檔:對象為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幼兒。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
義務教育階段資助政策,主要包括:對在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按省定標準減免學雜費;義務教育階段的全體學生(含民辦學校)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全體學生免費提供作業本;對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寄宿生,按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標準補助生活費。
普通高中階段資助政策,包含免學費和國家助學金。一是免學費。免除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殘疾學生、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學費。對民辦學校學費高出公辦學校免學費標準的部分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校收取。二是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分為兩個檔次。第一檔:對象為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孤兒或殘疾學生、烈士及優撫家庭學生,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第二檔:對象為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標準為每生每年1700元。
中等職業教育資助政策,包含免學費和國家助學金。一是中職免學費。對中職學校全日制在校學生(含技工學校)免除學費。二是中職助學金。對象為中等職業學校一、二年級全日制在校生中涉農專業及非涉農專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等)。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分十個月,每月200元。
普通高等教育資助。一是高校貧困生就學補助。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上高校的子女,由各縣區(管委會)給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就學補助。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本專科學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國家助學金標準予以資助,同時優先享受新生入學資助、勤工助學、校內獎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用于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
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無需提交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即可申請本專科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就讀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貼息。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學制加13年確定,最長不超過20年。學生在校及畢業后3年期間為還本寬限期,還本寬限期結束后由學生和家長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三是駐莆部隊助學興教工程。為貫徹落實福建省軍分區對“四區”經濟社會發展實施“十項工程”的意見,駐莆部隊積極響應,軍分區及各縣區武裝部每年都籌集資金資助當年度考入“985或211”高等學校的應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生5000元。
少數民族學生資助政策。對在獨立設置少數民族中學、中學民族班就讀的少數民族初、高中學生除享受相應教育階段所有資助政策外,另實行“少數民族學生助學金”制度。按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高中每生每年1600元助學金給予資助。
下一步,市教育局將進一步加大資助宣傳力度,開展多部門合作聯動,拓寬宣傳渠道,形成宣傳合力,強化政策宣傳和資助育人的成效。進一步核實精準扶貧對象,所有學段開展“建檔立卡”、“貧困學生”、“殘疾學生”、“留守學生”等群體摸底工作,分類建好臺賬,點對點精準幫困助學,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貧困而輟學。從單純扶貧轉向綜合扶智,大力開展智力扶貧。進一步改變資助方式,加強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以及信息共享工作,改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原來的“自下而上”改為“自上而下、上下結合”的方式,逐步實現主動資助。
市衛計委:全力開展健康扶貧
市衛計委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精準扶貧的決策部署,以減少疾病、降低醫藥費用負擔為根本,以提高農村基層醫療服務水平、緩解貧困群眾因病致貧和返貧問題為著眼點,切實推進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積極開展健康扶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開展摸底建檔工作,確保因戶因人精準施策。一是全面摸底調查。廣泛動員鄉鎮衛生院、鄉村醫生和村級計生服務員,依靠全員人口數據庫和居民健康檔案,對農村貧困人口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家庭患病人員情況進行摸底排查,精準到戶,精確到人,完成入戶調查4369人。通過排查,了解導致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主要重大疾病,為分類干預和分類救治提供可靠依據。二是認真建檔立卡。為貧困戶免費建立電子健康檔案,確保每人有一份電子健康檔案,根據病因、病情分類建卡、建檔,使患病居民得到更好的醫療服務。結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建立上門隨訪聯系制度,將因病致貧扶助人員納入醫療服務重點管理對象,依據其不同健康狀況,按照健康檔案病種管理要求,開展有針對性的免費隨訪、指導康復等專項幫扶服務,實現分類干預。三是實行分類救治。以縣區為單位,依靠基層衛生計生服務網絡,在摸底調查的基礎上,開展大病和慢性病患者分類救治。2017年起,對兒童先心病、白血病、尿毒癥等9種大病,組織專家集中力量實施集中救治,制訂診療方案,明確臨床路徑,控制醫療費用,減輕貧困大病患者費用負擔;對需要住院維持治療的,由就近具備能力的醫療機構實施治療;對需要長期治療和康復的,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上級醫療機構指導下實施治療和康復管理。
健全基層服務體系,緩解貧困群眾看病難問題。一是加強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去年以來,我市實施中央增投鄉鎮衛生院建設項目4個,計劃建設規模2.1萬平方米,總投資約4986萬元。投入100萬元建成基層殘疾人社區康復室20家,為農村貧困殘疾人提供精準康復服務。在貧困地區優先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投入320萬專項資金開展20家基層“中醫館”建設,讓貧困群眾更方便地享受到“簡、便、驗、廉”的中醫藥服務。二是加強村衛生所服務網底建設。今年我市將100所村衛生所標準化建設列為全市為民辦實事項目,投入2000萬元改造提升村衛生所服務能力,著力改善貧困人群就醫條件。組織1279名鄉村醫生參加養老保險,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4320元。組織870個村衛生所參加醫療責任保險,保障額度提高到8萬元以上,進一步穩定貧困鄉村村醫隊伍。三是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出臺《莆田市深化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實施方案》,由城市醫院對鄉鎮衛生院開展全面持續的組團式幫扶,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讓貧困群眾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大醫院的醫療服務。成立莆田市第一醫院南日分院和莆田學院附屬醫院湄洲島分院,著力提升海島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加大醫療保障力度,減輕貧困群眾就醫負擔。一是有效落實“三重保障”。2016年度對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實行重特大疾病優惠補償,當年度發生的住院合規醫療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補償后,剩余自付部分超過2萬元的合規醫療費用按照100%給予補償,封頂20萬元。剩余自付部分費用可納入到城鄉居民醫療救助對象補助范圍。經過三重保障后貧困患者最高補償可達到65萬元。通過建立起新農合、大病醫保、疾病應急救助三道防線,逐步減少貧困人口因病返貧問題。二是擴大門診保障范圍。將發病率高、費用花費較大的慢性乙型肝炎、慢性阻塞性肺氣腫納入門診特殊病種補償,病種擴到28種。慢性乙型肝炎、慢性阻塞性肺氣腫補償比例60%,年度封頂線2000元。腫瘤患者在市外接受放射治療的,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提高到55%。將假肢、矯形器具項目納入保障范圍,提高貧困殘疾人的康復水平。三是全面實施大病保險。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基金劃出近1.5億元用于購買大病商業保險,提高大病保障力度,對個人自付部分超過2萬元的部分成年人按照80%補償,未成年人(18周歲及以下)按照90%予以補償,每人最高賠付可到33萬元。
2016年,全市共有62598萬人次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享受新農合補償,補償共支出3656.25萬元:其中住院補償4958人次,補償支出1961.87萬元;門診補償57640人次,補償支出1420.94萬元;大病保險補償131人次,273.48萬元,最高個人補償達到24.51萬元。今年起,隨著“三保合一”的完成,醫療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市醫保局統籌開展,我委將積極配合做好貧困群眾的醫療保障工作。(未完待續)
|